一般情況下,回轉窯進行煅燒時所選用的煤的品質其灰分是必須維持在30%以下的,而揮發分則可以控制在18%-30%之間較為恰當,發燒量則必須大于或者是等于5000千卡每公斤,在此情況下所生產出來的煤粉細度的要求為8-15%,在實際的回轉窯煅燒物料過程中,許多廠家會因為煤質的品質達不到或是價格較貴等原因,而不能夠實現此種要求,另外一層原因是由于在煤粉經過燃燒以后所生成的灰分有大部分都會落在回轉窯燒成帶的表面,而影響熟料的品質,在現代化工業生產中,我們所采取的措施為:
1、適當的調節干法回轉窯其窯尾的分解爐中煤的使用量,并同時降低窯頭的噴煤量,恰當的比例是6:4,一次增加分解爐中的煤的灰分以及生料在煅燒時的混合程度,并同時減少窯頭煤灰對于熟料的品質的影響。
2、對于回轉窯其窯尾的分解爐和搖頭的喂煤品質進行控制,在分解爐喂入燃燒熱比較低的煤,而在窯頭喂入燃燒熱較為高一些的煤,以此來降低劣質煤對于窯頭熟料的品質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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